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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新区法院自由贸易区法庭挂牌成立

发布时间:2013-11-12 10:25:43


    11月5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自由贸易区法庭挂牌成立。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崔亚东、浦东新区区委副书记胡佩艳为自贸区法庭揭牌。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罗东川、上海高院副院长盛勇强、上海一中院院长陈立斌、上海高院副院长吴偕林、自贸区管委会副主任王辛翎等领导出席了揭牌仪式。

    揭牌仪式后,上海高院举行了新闻通气会,通报自贸区法庭挂牌成立的有关情况。上海高院副院长盛勇强通报了成立自贸区法庭的背景意义和自贸区法庭的功能定位。上海一中院副院长汤黎明、浦东法院院长郭俭分别介绍了自贸区法庭的前期准备工作和重点工作举措。

    据悉,上海浦东自贸区设立后,将进一步加大对外开放的力度,比如将金融服务、航运服务、商贸服务、专业服务、文化服务以及社会服务六大领域进行全新的探索和尝试。可以预见,也将出现许多完全不同于区外商事活动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因此,就会对法律适用等提出更高的专业性要求。在自贸区设立相应的审判机构,将有效满足审判功能的综合性需求。结合自贸区创新改革的定位和特点,自贸区法庭主要以审理与自贸区相关的民商事案件为主,具体包括与自贸区相关联的投资商贸、金融、知识产权和房地产案件,并根据自贸区建设和运行实际,作相应调整。自贸区法庭依法在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设立,它的判决和裁定是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和裁定,二审案件将由上海一中院管辖。

责任编辑:米巍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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