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机构设置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专题报道 庭审直播录播 民意沟通

 

新抚法院并出台意见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

发布时间:2013-11-11 09:37:09


    为全力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法院11月6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

    根据《实施意见》,该院设立“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法院在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案件时开辟维权“绿色通道”, 除少年庭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外,要求立案庭、民事庭、行政庭、执行局设专人予以处理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相关案件。

    该院在立案、审理、执行程序中确立“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三优先”原则。在审理离婚、子女抚养案件时,多方为子女的抚养、教育考虑,如审理子女尚未成年的离婚案件,可建议双方当事人旁听少年庭审理的因父母离异造成对子女管理、教育和关爱缺失而导致未成年子女犯罪案件的庭审,少年庭法官参与这类案件的调解等。同时侧重就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理、宣判、送达、回访、帮教等工作作出具体规定,最大化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米巍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