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司法公开,我们要以无畏的勇气、开放的胸怀、负责的态度、创新的精神、扎实的作风,紧扣全市法院工作思路和目标,脚踏实地、不懈努力,使司法公正成为‘看得见的公正’、司法高效成为‘感受到的高效’、司法权威成为‘被认同的权威’、司法公信成为‘源自内心的公信’。”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杨良胜说。
为了将司法公开工作形成上下“一盘棋”,不断推进司法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近日,马鞍山中院以“阳光司法促公正,传递司法正能量,大力加强和推进全市法院司法公开工作”为题,召开了全市法院司法公开工作推进会。会议对全市法院司法公开工作进行了总结分析,研究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司法公开工作,并就近期审判管理提出具体要求。
会上,杨良胜指出,全市法院要树立司法公开意识,增强推进司法公开的时代感、使命感和责任感;要进一步分析形势任务,积极发挥司法公开示范法院的引领、带动、促进作用;要积极主动创新举措,扎实推进司法公开、公平、公正。
对下一步全市法院如何做好司法公开工作,杨良胜提出了“八新要求”,认识要有新提高,切实尊重当事人在诉讼中的主体地位,使司法公开成为展示司法能力的舞台,提升自信力的平台;理念要有新转变,把司法公开的权力意识转化为服务意识,逐步构建权力服务与权利保障之间的回应型司法,把“人民利益至上”落到实处;目标要有新定位,不断加大对裁判过程的社会监督,增强裁判结果的社会认同,推动诉讼关系向协商性、民主性转化;方法要有新思路,在把握大局、统揽全局的前提下,建构司法公开方法的体系化,统筹兼顾、分门别类、围绕重点、抓住关键,有机、有序、有效地把法院各项工作结合起来、整合起来、融合起来,形成推进工作的新合力、新动力、新活力;公开要有新路径,充分依托网站、网络等科技手段,加强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阳光司法,通过审判管理、执行管理、流程管理、政务管理职能的发挥,实现司法公开从被动到主动、从形式到实质、从内部到外部、从个例到整体的转变,形成权利保护与司法透明的互动;机制要有新完善,围绕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完善民意沟通表达机制、诉前协调衔接机制、权利义务告知机制;结合审判庭审活动开展完善旁听机制、听证机制、释法答疑机制;落实最高法院人民陪审员“三年倍增计划”,完善人民陪审员选拔、任用、保障机制;认真接受监督,完善联络督查机制、公众开放日机制、特邀监督员机制和新闻发布与媒体沟通机制;“短板”要有新突破,加强裁判文书的公开,定期发布部分已审结案件的裁判文书,重点公布具有法律解释、规范填补、规则指引和公众关注案件的裁判文书,逐步推进裁判文书的分类公开、分案由公开,对不宜公开的裁判文书应说明原因并提供相关调阅服务;培训要有新要求,加强司法公开的培训力度,树立“阳光司法”理念,不断增强法院队伍的民主意识、公正意识、公开意识和权利保障意识,努力提高法官逻辑思维能力、法律解释能力、法律推理能力、沟通商谈能力和民情体察能力,为司法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会上,花山区法院、含山县法院、当涂县法院、雨山区法院四家法院被授予“全市司法公开示范法院”称号,四家法院就司法公开工作分别进行了交流发言。
会议由市中级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洪学农主持,花山区委书记方文到会并致辞。
据悉,马鞍山中院针对司法公开工作,制定了《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推进司法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从四个方面对司法公开工作进行具体的要求,对公开内容,细化为42个具体项目,并按照项目内容落实责任部门,做到全员参与司法公开工作,上下齐心协力谋司法公开工作。为了抓好司法公开工作的落实,还成立了由杨良胜院长任组长,相关人员任组员的司法公开领导小组,具体指导全市法院的司法公开工作。
“全市法院要以今年市中级法院被确定为“全省司法公开示范法院”为契机,努力打造全市司法公开工作升级版,实现更高水平的阳光司法。”杨良胜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