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机构设置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专题报道 庭审直播录播 民意沟通

 

对一案中多名犯罪人的死刑复核规定

发布时间:2013-11-05 09:04:08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复核死刑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一案中两名以上被告人被判处死刑,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认为其中部分被告人的死刑裁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对全案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认为其中部分被告人的死刑裁判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可以改判并对其他应当判处死刑的被告人作出核准死刑的判决。

责任编辑:米巍    

文章出处:北京法院网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