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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提出证据保全后法院对申请进行哪些方面的审查

发布时间:2013-10-30 08:53:15


    当事人提出证据保全,法院对申请进行必要的审查,内容包括:

    一、审查当事人的申请是否在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内提出,如果当事人的申请超过了规定期限应予驳回。

    二、审查待保全的证据是否与案件所涉及的法律关系。

    三、审查待保全的证据是否存在损毁、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可能。

    四、审查待保全的证据是否属当事人无法取得。

    五、审查申请人所欲保全的证据类型和证据方法是否需要提供相应的担保,法院一旦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逾期不提供,视为放弃申请。

责任编辑:米巍    

文章出处:北京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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