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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法院:三项措施强化节后作风建设

  发布时间:2013-10-29 16:13:31


    “十一”长假已过,为迅速进入工作状态,持续巩固前一阶段作风教育整顿活动成果,10月8日上班当天,高新区法院不失时机地推出三项举措,强化节后纪律作风建设,确保思想不松懈、管理不手软、干劲不滑坡。

    一是治庸问责动真格。出台了《案件超审限责任追究、处理及处罚办法》,对案件审限、延长审限的报批和备案、案件的催办和督办等做出了严格规定,重点加大了对超审限案件的查处力度。对超审限案件依主观故意、超审限情节、客观影响等方面的不同程度,将分别对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行政警告、行政记过、记大过等处分,并明确了案件承办人、庭长、主管院领导的违规办案连带责任。打破干部任用和审判职务“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的习惯心理,对案件承办人无法定事由拖延办案时间,情节严重的,将给予降级、免职直至开除处分。与此同时,全面启动了第二批对2011年、2012年立案案件的超审限排查工作。

    二是纪律约束发真力。何文平院长亲自带领班子成员,于上班后的第一时间对全院各部门、各岗位的出勤、接待、安保等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巡查。同时,将修订过的《高新区法院工作纪律》印发全院,实行内部管理“齐步走”,对迟到、早退、上网聊天、着装不规范等不遵守工作纪律的行为,一视同仁,采取一次警告、二次通报、三次停职的方式,引导全院干警迅速收心归位,尽职履责、勤勉工作。

    三是力行节俭见真章。出台了《节俭工作守则》,将力行勤俭节约的温馨提示张贴在院内醒目位置和关键部位,引导和教育全院干警从节约水、电、气、油料和办公耗材等一点一滴的实事做起,积少成多、节能降耗。坚持从改进文风、会风、接待之风入手转变司法作风,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不发,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不开,公务接待和会场布置一律从简;将必要性审查前置,严格限制公出、公费参观学习和考察的次数,对公务活动的费用标准进行了严格的限定,坚决把好经费报销审批关,超标经费一概不予报销,倡导“会议短、文字精、调研多、空谈少、排场无”。推行车辆管理改革,实现对法院公务车辆的集中管理、按需请批、科学调配,一车一卡、定点加油、定点维修,提升了使用效率,有效节约了车辆维修、保养和油料开支。将周二、周四固化为低碳环保日,领导干部带头步行上下班、走楼梯、关闭空调、二次利用纸张等等,在全院形成了浓郁的勤俭之风。

责任编辑:米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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