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机构设置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专题报道 庭审直播录播 民意沟通

 

如何对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发布时间:2013-09-24 16:05:38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对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时,以实际成交价格为转让收入。纳税人申报的住房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征收机关依法有权根据有关信息核定其转让收入,但必须保证各税种计税价格一致。

责任编辑:米巍    

文章出处:北京法院网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