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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争议的权利救济方式

发布时间:2013-09-24 16:01:50


    在《产品质量法》的相关条文中对消费者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争议可以进行权利救济的方式作了规定:

    一、消费者有权就产品的质量问题,向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查询;向产品的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申诉,接受申诉的部门应当负责处理。

    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组织可以就消费者反映的产品质量问题建议有关部门负责处理,支持消费者因产品质量造成的损害向法院起诉。

    三、因产品质量发生民事纠纷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解决不成的,可以根据当事人各方的协议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当事人各方没有达成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责任编辑:米巍    

文章出处:北京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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