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小组长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如何定性
发布时间:2013-09-09 09:12:4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村民小组组长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规定,对村民小组组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村民小组集体财产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应当以职务侵占罪定罪处罚。
责任编辑:米巍
文章出处:北京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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