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上的禁止行为
发布时间:2013-08-22 09:17:53
依据《北京市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的规定:城市道路包括城市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及其附属桥梁。
禁止下列行为:擅自拆改、移动城市道路设施或者设置障碍物;擅自在城市道路上建设建筑物、搭建构筑物;机动车在桥梁或者非指定的城市道路上试刹车;利用城市桥梁进行牵拉、吊装等施工作业;其他损害、侵占城市道路的行为。
责任编辑:米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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