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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高新区法院深化司法监督以公开保证审判质效

发布时间:2013-07-31 14:07:43


    高新区法院通过无缝隙管控、全员参与监督、虚心开门纳谏的“阳光审判三招”,有效规避了不公开、半公开、假公开等影响案件公正审理源头性、倾向性问题,全力保障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树公信,办案两万余件,实现了队伍建设“零违纪”、案件质量“零差错”、执法作风“零有理访”。

    一、科技护航,以全程管控促公开。

    真正的审判公开是建立在公开透明的审判制度基础之上的,而科技手段则是公开制度的刚性保障,也是对司法人员依法办案的一种人性保护。为强化对司法岗位的监督,深化审务公开,我院建成了集动态自动捕捉、声音同步监听、红外夜视等功能于一体的智能化楼宇监控系统,实现了审判、办公区域全覆盖、案件审理流程全覆盖、法官与当事人接触全覆盖的监控网络,做到了全程可视、全局可查。一个案件,从立案接待到庭审全程,都将分阶段刻录影像光盘,存档备查。同时规定,法官接待当事人,只能到装有监控点的特定接待室进行,否则就构成违纪。即使出门送达、执行,也要接受监督,一是在办案车辆上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对包括离院时间、行驶方向、停靠地点等使用信息进行记录;二是为外出办案干警和执行干警配备录音、录像装置,对执法情况进行完整记录。两年多来,通过监控系统共发现开庭前未宣布法庭纪律、书记员不着装开庭、当庭宣判后当事人未签字、立案阶段未发放诉讼需知等程序性问题23个,对相关人员均已做出通报处理。2012年11月,一个当事人到监察部门反映某民事法官偏向对方强行调解,纪检部门当即调取事发当日调解室监控录像存盘资料,发现法官调处并无不当,当事人是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该信访人最后不得不承认调解回家后反悔,意图通过状告法官达到抵赖目的的事实。

    我院开发使用了功能完备的网络化案件质效监管系统,全部诉讼材料都将实时扫描、同步上传。工作人员每天通过网络对案件的办理情况进行逐一查评,严防虚假公开。在今年1月5日的一次查评中,工作人员发现一份已结案物业纠纷的卷宗中缺少宣判笔录,疑似未公开宣判,后查明,系书记员漏装所致,我们依制对该名书记员给予了停职检查的处理。同时,我们在法院网站设置了审务公开版块和公众交流模块,依法将裁判文书、庭审视频、开庭公告、执行情况、拍卖公告等全部上传网络,依法实时审务公开。同时,每周根据网络统计情况赴立案庭、审判庭、档案室开展“三比对”,严防弄虚作假。

    二、审务督察,以人民参与促公开。

    人民法院的工作只有放到人民的监督下才会祛除暗箱的阴影,显现出阳光之下的熠熠光彩。高新区法院自2011年开始,为每个业务庭(室)分别指定了2名人民陪审员作为兼职审务公开协查员,同时,从赋闲在家的退休机关干部、老法官、老教师和社区法律工作者中,聘请了9名专职监督员,统一配发监督检查证。上述人员可依法旁听庭审、查阅卷宗、翻阅笔录、调查质询等;每周上交一份《审务公开协查报告》,有问题说问题,没问题提建议。2012年12月17日,一名协查员在检查中发现,一名法官拒绝群众旁听庭审,也没有做出合理解释。后经调查,该庭审涉及商业秘密,依法不应公开审理,法官由于开庭时间紧迫,未来得及做出解释。虽然如此,我们还是对该法官给予了批评教育。截至目前,我院通过这个渠道共搜集关涉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及法院内部管理公开等各类问题和建议177条,预防和化解源头性问题16个。

    为了进一步强化审务公开,落实审判责任。高新区法院创新了审判工作“公开评议”制度。一是公开纳言。“公开评议”制度的监督对象包括院领导和庭长,而监督权完全对外开放。院内对外公布了公开评议专用投诉邮箱,由纪检组、监察室与审管办三方工作人员共同值守。为便于上级职能部门监督,此专用邮箱同时为市中院监察室和高新区纪工委、政法委设置了共享。为防止工作流于形式,在每次进行问题统计时都要做到“六数对位”,即纪检组、监察室、审管办、市中院监察室、高新区纪工委、政法委六方掌握的数据要完全对位。二是公开答辩。对法官、干警、当事人、审务监督员等多种渠道反映上来的审务公开问题,上述六个部门将进行联合调查,集中过滤。查证属实的,在年终组织部门考核干部时实行一票否决;无法查证的,在每月召开的全院审务公开工作推进会上,每名班子成员和庭长都要逐一进行“答辩”,并由全院干警投票表决半数以上同意才能通过。今年1月份,我们收到了一个投诉件,称某审判庭庭长在审理一起欠款纠纷案件过程中故意隐瞒审判信息,拖延办案。对此,党组在大会上听取了他的解释后召开了院长、法官、当事人三方到场的听证会。原来,该案经该庭长主持调解,协议早已达成,调解款已经交到法院,但因原告代理人王某不如实告知原告,导致该案未能结案。制度推行以来,我院党组成员和庭长共对102个问题进行了公开“答辩”,通过率100%。问题虽然不存在,但也为我们敲响了警钟,我院至今没有发生一起领导干部涉廉、涉审务公开问题案件。三是公开反馈。对于涉审职人员的投诉问题,监察室将在问题处理结果出来后3日内,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投诉人回复。同时,对其中一些情况比较严重、影响较坏的问题,要求通过院内公示栏对调查核实情况进行公示,展示法院干部的阳光心态,广受赞誉。

    三、虚心纳谏,以开门建院促公开。

    高新区法院推行“开门建法院”的工作理念,坚持开门纳谏,构筑内外互动交流平台。定期邀请党政领导、代表、委员、当事人、普通群众等社会各界人士来院参观、座谈,共谋法院建设发展大计。建院五年来,我院严格落实公开旁听制度,共邀请党政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等社会各界人士旁听案件审理112场215人次;接受领导和社会各界随机突访41次。今年4月11日,政协委员崔航来院巡查时,发现一份尚未装订的合议庭笔录中合议庭成员签名不全,随即通报院里。后经调查核实排除主观故意后,责令修正,并对责任人员法官于某和书记员吴某依制给予诫勉谈话和停职反醒一周的处理。同时,注重发挥人民陪审员职能,开通了陪审员监督审判的“直通车”。该院凡适用合议制审理的案件,陪审员参审率达90%以上,工作中如发现法官存在违法违纪或不当行为,人民陪审员有权向法官本人、院长或院纪检监察部门反映,保证其“既陪又审又监督”。几年来,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判案件5212件,提出各类合理化意见和建议61条。2012年以来,该院又将每季最后一周指定为“公众开放周”。期间,主动邀请党政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人员、企事业单位负责人、记者、大学生、当事人、普通群众共计216人次走进法院,参观立案大厅、审判法庭、档案室、文化长廊等场所,开展旁听庭审、座谈交流、意见建议征询等活动,使公众对法院工作有了直观深入的了解,也进一步听到了社会各界对法院的呼声。

    为了保障社会的知情权,高新区法院建立了功能完善、服务到位的“一站式”服务窗口,配备了导诉台和导诉人员,在审查立案工作中,对有关诉讼事项进行公开或提示,有效提升了工作效率,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风险,也避免了许多案件审结后因执行不能而引发的涉诉涉执信访。同时,通过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公开各类案件受案立案条件、立案流程、文书样式、收费标、办理时限等,并提供律师阅卷、信息查询、疑问答复等服务,及时将案件受理情况告知当事人。

    今年以来,高新区法院坚持落实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工作。制定了《高新区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工作规则》,设置了民事裁判文书的查阅场所,指定档案室和监察室做为负责受理公众查阅裁判文书的专门机构,受理查阅申请。对定期对已生效案件的裁判文书(除不宜公开的以外)由信息中心统一上网公布,文书上网比率达到10%,及时让社会了解法院的执法情况。在裁判文书上网工作中实行三级审批制度,即每一篇上网文书要通过庭室长、主管院长及信息中心的审批后才可在网上公布,以确保公开裁判文书的质量。同时进一步加强庭审直播、录播工作,强化庭审直播录播软硬件建设。对于一些具有教育意义的庭审录像,我们还配备专人进行配音讲解,为当事人答疑解惑,弘扬法律。

责任编辑:米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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