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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期限届满 用人单位负有提前通知义务

发布时间:2013-07-31 10:38:30


    《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经协商办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违反此规定,终止劳动合同未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的,以劳动者上月日平均工资为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劳动者1日工资的赔偿金。

责任编辑:米巍    

文章出处:北京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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