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门供给生活费用的烈属 遗产准许继承吗
发布时间:2013-07-30 15:07:5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由国家或集体组织供给生活费用的烈属和享受社会救济的城市居民,其遗产仍应准许合法继承人继承。根据该条规定,全部由民政部门供给生活费用的烈属,其遗产应准许合法继承人继承。
责任编辑:米巍
文章出处:北京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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