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机构设置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专题报道 庭审直播录播 民意沟通

 

转让企业产权应具有哪些手续

发布时间:2013-07-27 07:21:36


    《北京市产权交易管理规定》规定,转让企业产权,应当履行下列手续:

    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应当按照《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批准程序办理。

    二、城镇集体企业,应当经出资人同意并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已经实行承包、租赁、托管等形式经营的企业,其产权交易,应当在承包、租赁或者托管合同期满后进行。

    确需提前转让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先行办理承包、租赁或者托管合同的终止手续,并处理未了事项后,再进行产权交易。

责任编辑:米巍    

文章出处:北京法院网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