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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法院四项措施加强警用车辆管理

  发布时间:2012-06-08 15:58:07




    为进一步加强警用车辆的管理和使用,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规范驾驶员的行车行为,6月4日,高新区法院组织全院车辆驾驶员召开安全教育会议,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从四个方面着手做好警车管理工作。

    完善制度,强化管理。严格执行《警车使用范围和标准》,明确要求院内车辆仅限于警务和公务活动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非警务、非公务活动不得动用警车;严禁酒后驾车、车辆外借、挪用或参与婚丧嫁娶等活动;非警务活动不得亮警灯、鸣警笛;不得停放在宾馆、酒店、娱乐场所等不宜停放公务用车的地方。车辆使用后,当日应回院并停放在指定位置,确因特殊原因当日不能回院的,须报主管院长批准。

    严格教育,提高技能。一方面,对驾驶员加强警示教育,要求驾驶员从内心切实提高安全驾车意识;另一方面,对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法培训,并组织考试,考试不及格的,停职培训。

    加强检查,落实制度。办公室不定期检查车辆管理、使用情况,并就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车辆管理规定的个人及部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行前检查、回院保养。驾驶员出车前对车辆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排除,确保行车安全。返回后,及时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为下次出行做好准备。

    与会人员一致表示,一定认真遵守法院车辆管理制度及其他各项规章制度,扎实做好本职工作,为审判及法院各项工作的发展提供有力的后勤保障。

责任编辑:陈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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