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高新区法院面向全省公开选调法官、法官助理公告
因工作需要,大庆高新区法院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2名法官(刑事)、2名法官助理(刑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条件
(一)法官
1、本省政法系统中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一般干部;
2、政治素质好,遵守国家法律,品行良好,热爱审判事业,无刑事处罚记录或其他不宜担任法官的情形;
3、从事法律工作三年以上;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男性,身高170厘米以上,年龄40周岁以下(1972年6月11日以后出生);
5、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通过司法考试取得A证;
6、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法律专业大学本科以上。
(二)法官助理
1、本省行政机关、政法系统中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一般干部;
2、政治素质好,遵守国家法律,品行良好,热爱审判事业,无刑事处罚记录或其他不宜担任法官助理情形;
3、参加工作二年以上;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男性,身高175厘米以上,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6月11日以后出生);
5、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具备从事法官助理工作的专业技能;
6、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
二、选调程序和方法
选调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导向,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和调动等程序进行。
1、公开报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6月13日—6月22日。
(2)报名要求:统一填写《大庆高新区人民法院公开选调法官、法官助理报名登记表》(照片电子版一份),发送至电子邮箱:dqgxfyzzb@163.com,主题“生越收”;
2、资格审查。时间:2012年6月25日—6月27日。对所有网上报名人员的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审查。不符合选调条件者取消报考资格,符合选调条件者名单将在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网站上公布。
报考者需提交资料如下:个人自荐材料(含本人基本情况、工作简历、主要工作成果、表彰奖励情况等);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司法考试证等相关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公务员录用审批表、法职任命文件、工作证明等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资料在2012年6月24日24点前,发送至电子邮箱:dqgxfyzzb@163.com,主题“资格审查-生越收”;或通过传真传到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政治部,传真号码为0459-8996517。
3、笔试。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专业科目为法律专业内容,共一张卷。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各占50%,笔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4、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仪表举止、专业知识、工作实践经验、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反应能力与应变能力、自我控制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笔试、面试测试结束后,将笔试、面试成绩相加求和作为考试总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如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为先),根据分数从高到低,按照选调数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人选。
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5、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6、组织考察。采取查阅个人档案、廉政鉴定、现实表现认定、实地考察、同考生本人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全面考察考生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
7、公示和调动。考察结束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没有出现问题的,经原单位同意,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联系电话:0459-8996518;联系人:龙宇、生越
本公告解释权归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附件:大庆高新区人民法院公开选调法官、法官助理报名登记表(jpeg格式文件,表格照样自制后填写)
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一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