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5年,全国检察机关的工作重点在哪里?在法律监督、自身监督、队伍建设等方面都有哪些发展规划?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正式印发《“十二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纲要》,对这些问题进行了详细规定。
9月19日,最高检纲要起草组负责人接受了《法制日报》记者的采访,就纲要亮点进行了全面解读。
落实深化诉讼监督改革措施
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如何干好法律监督这一主业?对此,最高检纲要起草组负责人介绍说,纲要对检察机关的各项业务工作都提出了明确的目标要求,特别是对一些需要着力加强的工作提出了改进措施。
他举例说,对批捕起诉工作,要求在“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办案水平”上下工夫,重点强调完善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提高批捕、起诉效率和案件质量效果保障机制,深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等。
对诉讼监督工作,要求在“改进薄弱环节,增强监督实效”上下工夫,重点强调落实深化诉讼监督工作的各项改革措施,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的机制等。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为强化法律监督效果,纲要对一些任务明确了时限要求。
如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明确提出,2011年底实现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全国联网,更好地发挥其在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强化市场廉洁准入效力的作用。推进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建设,力争到2013年底实现省、市两级检察院警示教育基地或警示教育平台基本覆盖,2015年底大多数基层检察院完成这一任务。
自身监督与法律监督同等重要
近年来,最高检反复强调,坚持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纲要把强化自身监督作为一项重大任务进行了专门阐述。
“强化自身监督是做好法律监督工作的前提和保障。”纲要起草组负责人说,在当前开放、透明、信息化条件下,执法工作面临许多新挑战新任务,强化自身监督、大力加强执法公信力建设,对检察机关来说,具有更加重要、更加紧迫、更加特殊的意义。
他介绍说,纲要要求检察机关毫不松懈地抓好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大力加强内部监督的同时,要更加主动地接受外部监督。
“特别是要健全完善接受监督的刚性机制,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法制化,建立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定期联络机制,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健全重要工作、重大案件定期通报制度,完善专家咨询制度等。”这位负责人表示。
加强高层次专门人才培养
队伍建设是检察工作的根本。纲要起草组负责人告诉《法制日报》记者,纲要明确提出了实施“人才强检”战略,要求到2015年,全国检察机关大学本科学历以上人员达到80%以上,法律专业人员达到65%左右。
“纲要强调实施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工程,加强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培养选拔,培养引进一批中青年高级专家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加大对西部和贫困地区检察院倾斜扶持力度,有效缓解基层检察院人才短缺、难进、难留问题。”该负责人指出,到2015年,培养和引进检察机关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力争达到6.3万名,全国检察业务专家达到260名。
纲要专门就基层检察院建设作出部署,从管理体系、机构设置、人员招录、业务考核等各个方面提出要求,着力破解基层检察工作在执法观念、监督能力、体制机制、队伍素质等方面存在的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问题,进一步夯实检察工作的根基。
“队伍建设是永恒的主题,纲要强调把检察队伍建设摆在战略性、基础性的重要位置,坚持不懈地强化教育、管理和监督,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检察队伍。”这位负责人深有感触地说。
当前国际国内大背景对检察工作的发展十分有利,法律监督工作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重要性越来越显现,党中央和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对检察工作的领导、监督、支持力度越来越大。
今后一个时期,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等涉及检察制度的重要法律将陆续修改,一些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改革措施将写进法律。“这些都将为检察机关履行职责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提供有利契机。”这位负责人表示。
来源: 法制网——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