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您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做一名文明的出行者!”廉海龙一边微笑着提醒路上的行人,一边挥手擦着脸上的汗水。作为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的普通一员,这只是他参加志愿服务的常见一幕。
2013年5月4日上午,为了更好的传承五四精神,传播“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服务理念,大庆高新区法院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一行8人来到大庆新玛特购物广场进行“和谐交通、文明有我”志愿服务活动。他们头戴红帽,身穿志愿者服装,手里挥动“文明督导”旗,在路口、红绿灯岗向行人耐心讲解相关交通安全知识,发放宣传手册,提醒他们加强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法规,做到各行其道,不逾线、不闯红灯。扬尘、尾气……大庆高新区法院的青年干警们全然不在乎,在两个小时的志愿者服务活动中,虽然辛苦,但他们乐在其中。他们的行为使得该路段的交通秩序更加规范有序。对于志愿者的交通劝导行为,广大群众普遍给予了肯定,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配合服从引导管理。
“和谐交通、文明有我”志愿服务活动后,高新区法院的青年干警们都表示,就是要用爱心、耐心、责任心去呵护生命,用自己的小付出换来行人交通安全的大回报,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志愿精神”的真正含义。
高新区法院青年志愿者服务队自2008年成立以来,始终秉承“服务社会、发展进步”的理念,结合法院自身工作特点,在志愿服务开展上注重以人为本,根据成员的特点进行有效的引导和指导,不断增加志愿服务的活力和创造力,彰显爱心、关怀、诚信、沟通、合作、和谐等人文精神。共开展普法宣传、送法上门、扶贫济困、扶弱助残、关爱老人、绿化种树、捡拾垃圾等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30余场1100余人次,在法院形成了服务、发展、参与、奉献的志愿服务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