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软件过程能力及成熟度评估活动的评估机构应符合的条件
发布时间:2013-05-07 08:44:22
根据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软件过程能力及成熟度评估管理办法》的规定,从事软件过程能力及成熟度评估活动的评估机构应当经国家认监委批准,并依法取得法人资格后,方可从事批准范围内的评估活动。
设立评估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有固定的场所和必要的设施;有符合软件过程能力及成熟度评估和认可要求的管理制度;注册资本不得少于300万元人民币;有10名以上具有软件过程能力及成熟度评估师资格的专职认证人员(其中至少一名为主任评估师资格)。
责任编辑:米巍
文章出处:北京法院网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