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从事雇佣活动”
发布时间:2013-05-07 08:42:1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也应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责任编辑:米巍
文章出处:北京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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