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未通知抵押权人的法律后果
发布时间:2013-05-06 08:55:13
根据我国《担保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在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如果抵押物已经登记的,抵押权人仍可以行使抵押权;取得抵押物所有权的受让人,可以代替债务人清偿其全部债务,使抵押权消灭。受让人清偿债务后可以向抵押人追偿。如果抵押物未经登记的,抵押权不得对抗受让人,因此给抵押权人造成损失的,由抵押人承担赔偿责任。
责任编辑:米巍
文章出处:北京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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