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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出资为新婚夫妻购买房屋的性质

发布时间:2013-04-27 08:30:3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责任编辑:米巍    

文章出处:北京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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