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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名誉权的责任承担形式如何掌握

发布时间:2013-04-27 08:29:16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可以责令侵害名誉权的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可以书面或口头的方式进行,内容须事先经人民法院审查。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范围,一般应与侵权所造成不良影响的范围相当。公民,法人因名誉权受到侵害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应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公民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的,人民法院可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等情况酌定。

责任编辑:米巍    

文章出处:北京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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