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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发布时间:2013-04-08 09:06:05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的规定,生产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有满足生产需要的生产场所和技术人员;有保证产品安全防护性能的生产设备;有满足产品安全防护性能要求的检验与测试手段;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有产品标准和相关技术文件;产品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责任编辑:米巍    

文章出处:北京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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