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提交的文件材料
发布时间:2013-04-08 08:58:59
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抵押登记申请书;抵押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责任编辑:米巍
文章出处:北京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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