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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可以申请税务机关扣除企业所得税的情形

发布时间:2013-04-08 08:58:01


    《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规定,企业因下列原因发生的财产损失,须经税务机关审批才能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扣除:因自然灾害、战争等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或者人为管理责任,导致现金、银行存款、存货、短期投资、固定资产的损失;应收、预付账款发生的坏账损失;金融企业的呆账损失;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投资因发生永久或实质性损害而确认的财产损失;因被投资方解散、清算等发生的投资损失;按规定可以税前扣除的各项资产评估损失;因政府规划搬迁、征用等发生的财产损失;国家规定允许从事信贷业务之外的企业间的直接借款损失。

责任编辑:米巍    

文章出处:北京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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