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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申请报批类减免税 应报送的资料

发布时间:2013-04-03 09:03:40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纳税人申请报批类减免税的,应当在政策规定的减免税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报送以下资料:减免税申请报告,列明减免税理由、依据、范围、期限、数量、金额等;财务会计报表、纳税申报表;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纳税人报送的材料应真实、准确、齐全。税务机关不得要求纳税人提交与其申请的减免税项目无关的技术资料和其他材料。

责任编辑:米巍    

文章出处:北京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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