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机构设置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专题报道 庭审直播录播 民意沟通

 

汇票保证人的责任

发布时间:2013-04-01 09:02:39


    根据我国票据法的规定,保证人对合法取得汇票的持票人所享有的汇票权利,承担保证责任。被保证的汇票,保证人应当与被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可见,汇票保证人的责任有以下特点:保证人就票据债务与被保证人承担的是同一责任,与被保证人的责任完全相同;保证人的责任是独立责任。即使被保证的票据债务因实质性原因而无效,已经完成的票据保证仍然有效;保证人的责任是连带责任,而且票据保证人不享有一般保证中保证人的催告抗辩权或先诉抗辩权。

责任编辑:米巍    

文章出处:北京法院网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