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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厉打击的虚假违法广告范围

发布时间:2013-03-29 10:41:58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的通告》的规定,自2005年5月开始,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全国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

    惩治范围以虚假违法广告为重点,特别是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化妆品、美容服务虚假违法广告,以及利用互联网发布的虚假广告。具体包括: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广告;消费者、患者、专家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化妆品广告;宣传治疗作用或夸大功能的保健食品广告;夸大功能、保证疗效的药品广告;夸大功能、保证治愈的医疗广告;夸大功能、虚假宣传的化妆品及美容服务广告。

责任编辑:米巍    

文章出处:北京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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