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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证责任倒置时 患者是否需要举证

发布时间:2013-03-28 10:35:4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但这并不意味着患者就不需承担任何举证责任了。患者应就就诊的事实、损害后果以及损害程度等进行举证。具体来说,患者应该收集和保留好有关挂号凭证、收据,主动从医疗机构复制记录了患者症状、体征、病史、辅助检查结果和医嘱等客观情况的资料。

责任编辑:米巍    

文章出处:北京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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