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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妇分娩后胎盘的归属

发布时间:2013-03-26 09:30:09


    《卫生部关于产妇分娩后胎盘处理问题的批复》规定,产妇分娩后胎盘应当归产妇所有。产妇放弃或者捐献胎盘的,可以由医疗机构进行处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胎盘。如果胎盘可能造成传染病传播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告知产妇,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消毒处理,并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处置。

责任编辑:米巍    

文章出处:北京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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