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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员可以申请登记从事司法鉴定业务

发布时间:2013-03-26 09:28:51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登记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的专业执业资格或者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工作10年以上经历,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

    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过开除公职处分的,以及被撤销鉴定人登记的人员,不得从事司法鉴定业务

责任编辑:米巍    

文章出处:北京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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