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 原告可以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出庭作证
发布时间:2013-03-26 09:06:33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原告或者第三人可以要求相关行政执法人员作为证人出庭作证:对现场笔录的合法性或者真实性有异议的;对扣押财产的品种或者数量有异议的;对检验的物品取样或者保管有异议的;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身份的合法性有异议的;需要出庭作证的其他情形。
责任编辑:米巍
文章出处:北京法院网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