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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哪些人员组成

发布时间:2013-03-25 08:50:28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规定,劳动仲裁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代表;工会的代表;政府指定的经济综合管理部门的代表。

    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必须是单数,主任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负责人担任。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为仲裁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办理仲裁委员会的日常事务。仲裁委员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实行仲裁员、仲裁庭制度。

责任编辑:米巍    

文章出处:北京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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