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何种情况下 承包人和发包人应当承担过错责任
发布时间:2013-03-18 08:57:17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因承包人的过错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承包人拒绝修理、返工或者改建,发包人请求减少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建设工程质量缺陷,应当承担过错责任:提供的设计有缺陷;提供或者指定购买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直接指定分包人分包专业工程。
承包人有过错的,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责任编辑:米巍
文章出处:北京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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