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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 可否退房

发布时间:2013-03-11 09:03:16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系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责任编辑:米巍    

文章出处:北京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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