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裁定的适用范围

发布时间:2013-03-11 09:01:3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裁定适用下列范围:不予受理;对管辖权有异议;驳回起诉;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中止或者终结诉讼;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中止或者终结执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券文书;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责任编辑:米巍    

文章出处:北京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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