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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证据不能作为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

发布时间:2013-03-06 09:32:11


    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被告负有举证责任,但是被告在下列情形下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后或者在诉讼程序中自行收集的证据;被告在行政程序中非法剥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权利所采用的证据;原告或者第三人在诉讼程序中提供的、被告在行政程序中未作为具体行政行为依据的证据

责任编辑:米巍    

文章出处:北京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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