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人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的法定情形
发布时间:2013-02-19 09:29:02
我国《合同法》规定,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赠与人不再履行赠与义务,应当符合本条规定的法定条件:经济状况显著恶化,是发生在赠与合同成立之后,而不是成立之前。经济状况显著恶化,致使严重影响企业的生产经济,或者个人的家庭生活发生困难,不能维持自己的正常生计,不能履行抚养义务等
责任编辑:米巍
文章出处:北京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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