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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避险的概念

发布时间:2013-02-18 14:53:07


    紧急避险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避免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方较小的合法权益,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紧急避险除来源于违法犯罪行为的危害外,还来源于自然界及其他方面的侵袭。紧急避险损害的对象是他人的权利或者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紧急避险只有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才能允许实施,而造成的损害必须小于危险可能造成的损害。

责任编辑:米巍    

文章出处:北京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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