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与非金融企业间借贷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3-01-10 08:36:20


    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无效: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责任编辑:米巍    

文章出处:北京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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