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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刑事自诉案件 法院不予受理

发布时间:2013-01-04 14:00:3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自诉案件审查立案的规定》规定,刑事自诉案件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不予受理:犯罪已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被告人死亡的;被告人下落不明的;不属于自诉案件范围的;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但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除外;经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反悔,就同一事实再行告诉的;民事案件结案后,自诉人就同一事实再行提出刑事自诉的。

责任编辑:米巍    

文章出处:北京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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