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机构设置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专题报道 庭审直播录播 民意沟通

 

贯穿文化主线 筑牢反腐根基 开创基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新局面

  发布时间:2012-05-21 14:46:22


    廉政文化作为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新命题”,被写入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0年3月,中纪委、中宣部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又对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做出了具体部署。

    廉政文化是以廉政为思想内涵、以文化为表现形式的一种文化,是廉政建设与文化建设相结合的产物。它以先进的廉政理论为统领、以先进的廉政思想为核心、以先进的廉政制度为基础、以先进的廉政传媒为载体,是中国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必然要求。为此,根据省委政法委年初确定的重点调研课题,结合几年来全市基层法院廉政文化建设的实际,近期,我们组织人员进行了专题研究。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对法院廉政文化建设的基本认识

    在社会公众的眼里,法官是生杀予夺、定纷止争的仲裁者,法院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是法治国家的基本象征。基于法院特有的职责,公众寄希望于法院在遏制腐败上能够有效发挥职能作用,作为体现公平正义本质的法院文化当然不应忽略这种社情民意。廉洁执法就是民众对于法官群体的基本要求,构建相应的廉政文化是当前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工作。法院廉政文化既有廉政文化的共性,也有符合法院工作特点的个性,其核心价值观是为民、公正、清廉,其中“为民”是本质特征,“公正”是根本要求,“清廉”是内在要求。

    (一)现实意义。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作为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工作的一个有效载体,对于实践科学发展观要求、提高法院干警思想政治素质、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加强法院廉政文化建设是实践科学发展观和落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指导方针的必然要求。廉政文化属于意识形态范畴,以社会主义物质文明为基础,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紧密相联。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是顺应人民大众的廉政呼声,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廉政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落实人民群众反腐倡廉知情权、参与权和评判权,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重要举措。“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是新时期人民法院衡量全部司法活动的根本标准,也是人民法院廉政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一方面,廉洁与奉公从来就是联系在一起的一对概念。“公生明,廉生威”,一个胸怀大局、清正廉洁、不偏不倚的法官,能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反之,如果法官不廉,贪赃枉法,则必然导致司法不公和司法公信力的缺失。另一方面,廉洁与为民也是不可分割的。廉洁是对领导干部从政的基本要求,也是对法官从事司法活动的必然要求。如果法官漠视人民群众的诉求,利用审判权、执行权谋取私利,徇私舞弊、枉法裁判,则与为民司法的要求格格不入。因此,要做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必须大力加强法院廉政文化建设。

    2、廉政文化建设是提高法院干警素质、构建廉洁自律长效机制的有效途径。当今世界,各种文化相互交融、相互激荡,封建陈腐文化、西方资产阶级思想意识和文化观念无时无刻不在影响和侵蚀着我们。能不能对腐朽文化进行全面、坚决和有效的抵制,关系到用什么样的思想文化占领阵地,关系到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能否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问题。把廉政文化建设作为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的重要阵地,坚决同各种有悖于先进文化的颓废思想、没落文化作斗争,促使广大干警在良好的政治环境中接受先进文化的熏陶,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加强党性修为和道德修养,筑牢自觉抵制腐朽文化侵袭的思想道德防线,提高执政和拒腐防变能力。多年来,人民法院强化对法官违法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清除了一批法官队伍中的“蛀虫”,但总体来说,人们法院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严峻。由于法官违法违纪归根结底是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出了问题。因此,人们法院必须着眼于建立“不愿为”的法官自律机制,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加大源头防腐的力度,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为根本,以公正、廉洁司法为主线,以司法为民为目标,切实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构建法院反腐倡廉工作的新机制。

    3、廉政文化建设是深入推进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工作的迫切需要。一个没有文化的民族是一个没有根基的民族,一项没有文化的事业也是一项没有根基的事业。同样,没有科学的文化观念作指导,反腐败斗争必然难以形成先进而正确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廉政文化萌生于党风廉政建设实践,并在党风廉政建设实践中获得生长的动力和土壤。与此同时,廉政文化也会积极反作用于党风廉政建设,从法院系统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所取得的初步成效看,它不仅有助于一些干警自觉明辨对反腐倡廉的各种错误和模糊认识,建立科学的思维评价体系;而且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大文化概念,运用文化的力量,从文化角度来思考党风廉政建设,可以促进教育手段的多样化,增加教育的感染力和说服力,对于营造崇廉尊廉的社会氛围、净化司法环境、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重要作用。廉政文化作为一定的政治经济形式在观念形态上的反映,既抽象又具体,既无形又有形,看似可有可无,其实极其重要。廉政文化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廉政文化具有导向作用,可以提升思想境界。廉政文化是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实践中形成的,具有社会属性,对社会有较强的辐射功能。廉政文化一旦形成,其所包含的精神理念、价值观和道德准则,就会在社会上广泛传播,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顺利开展形成良好的外部环境。而且,廉政文化借助文学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杂志等媒介工具,弘扬主旋律,鼓舞和凝聚人心,对于广大法院干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基础性的舆论导向作用。

    2、廉政文化具有凝聚作用,可以形成共同理念。廉政文化不同于一般的社会文化,而是一种文化体系,一种廉政理念。它能使全体社会成员尤其是广大法院干警在同一类型和模式的文化氛围中得到教化和培养,从而以相同的价值观念、思维模式、行为方式在不同层次上联系起来、聚集起来,使整个队伍因同一文化渊源而形成一种强大的、向心的凝聚力量。这对于规范司法行为,引导全体干警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具有重要作用。

    3、廉政文化具有实践作用,可以产生辐射效应。历史和现实都表明,有什么样的内在文化,就有什么样的廉政实践。法院廉政文化的目的就在于弘扬一种精神、一种理念,通过对理想信念和道德情操的培育,树立干警正确的人生信仰和执政理念,进而内化为干警的行为准则和道德观念准绳,自觉进行廉政行为方面的实践。廉政文化一旦发展壮大形成规模,将会对社会产生很大的辐射作用,可以使社会公众对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增进了解,产生司法亲和力。

    4、廉政文化具有约束作用,可以促进行为自律。党风廉政建设的发展需要多种社会因素以及各种政治因素的合力作用,而廉政文化便是其中一种无形的力量。廉政文化作为一种非正式的控制手段,虽然没有明文的规章制度,但可通过一系列为人们所接受的价值观念来约束和控制人们的思想和行为,指导人们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如果违反了观念的价值准则,廉政文化的软性控制就会作用其对自己的行为自动加以纠正,从而促进干警的廉洁自律。

    二、全市基层法院廉政文化建设的做法及特点

    通过调研发现,近几年来,全市基层法院在辖区党委的正确领导、政府的大力支持和上级法院的有力指导下,坚持开展具有单位特点的廉政文化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他们的做法可以归结为五个结合:

    (一)实现了“常规管理”与“重点强化”相结合。把廉政文化建设作为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基础工程来抓。首先,不断强化常规管理,把廉政文化贯穿于法院全部工作。通过将廉政制度规定和名言警句悬挂上墙、与法官办案同步建立执法档案、设立行风意见箱、定期述职述廉、向当事人发放调查问卷、群发廉政警示信息、廉政监督员日常办案监督、布置假期廉政作业、每季组织开展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等多种形式,建立健全廉政建设监督网络,形成高压态势,切实加强廉政工作日常监管力度。其次,围绕上级部署和自身工作实际,每年坚持围绕一到两个重点、焦点问题进行集中治理。通过主题活动打造声势、营造氛围。先后集中开展了集中治理司法领域突出问题、以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例为反面典型的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廉政文化“进机关、进法庭、进家庭”活动、反腐倡廉网上论谈等一系列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实现了“示范引导”与“全员参与”相结合。始终注重强化领导干部的示范引导作用,狠抓班子廉政建设,院党组成员积极做廉政建设的排头兵。从院长、副院长、中层领导到干警,层层签定廉政责任状,把廉政文化建设的要求分解到院内各级各类人员。通过召开廉政建设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个别谈话、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广泛征求干警对廉政文化的意见和建议,使领导带头与发动和依靠干警紧密结合起来,形成廉政文化建设从领导到群众齐抓共管的良好态势,避免了“剃头挑子一头热”,扩大了廉政文化的涵盖范围。

    (三)实现了“自我约束”与“外部监督”相结合。通过下发《纪检监察相关制度学习资料》、《党员领导干部廉政知识读本》和开展系列廉政文化教育活动,真正使干警能够受之于耳、发乎于情、感之于心、动之于念,内化为理念,外化为行动,真正养成廉洁从政、克已奉公的良好工作作风和行为习惯。在强化干警廉洁自律意识的同时,通过推进廉政文化“进家庭、进社区、进企业、进基层”四进活动,通过多种有效有段充分调动和发挥全社会的助廉、促廉作用。同时,每年不定期邀请党委、人大、政协等相关部门,对法院廉政文化建设问疹把脉、进言献策,主动寻求监督。通过全社会为法官和干警常念“紧箍咒”,开创廉政文化建设新局面。

    (四)实现了“工作目标”与“四不为”机制相结合。切实加强内容充实、形式丰富、效果显著的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法官队伍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努力形成“不愿为”的自律机制;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和监督制约,健全完善廉政制度体系,确保权力的正常行使,努力形成“不能为”的防范机制;切实加大了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健全完善了由人到案、由案到人的违法审判责任追究机制,强化“不敢为”的惩治机制;切实将职业化建设与提高法官待遇结合起来,全面强化法官的职业保障、经济保障和人身保障,激励广大法官公正、廉洁地行使权力,积极探索“不必为”的保障机制。

    (五)实现了“宣传教育”与“多样载体”相结合。基本规避了空洞、枯燥、教条的廉政教育方式,将教育性与娱乐性、互动性、参与性结合起来,寓教于乐,通过开展多样的载体活动,切实加强了廉政文化教育的感染力和渗透力。宣传载体主要包括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简报、信息等;教育载体主要包括廉政知识宣传版、廉政监督卡片、廉政知识竞赛、讲党课、廉政歌咏比赛、观看廉政专题片等形式,通过不间断的廉政教育,使廉政文化深入人心。

    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基层法院高度重视廉政文化建设工作,通过执法环节找风险、面向重点岗位找风险,促使纪检监察工作与法院审判业务更加契合,并改变了审判业务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自为政”的局面。在思想道德建设中,我们保证了廉政思想教育在求量的基础上更加注重质量,以培养和强化干警廉洁自律意识为关键,强调对积极工作态度和健康生活情趣的培养;教育方式灵活、多样、有效,达到在润物无声中树立廉政意识的目的;在廉政教育中,根据对象职务、岗位、年龄的不同,开展内容各异、程度不同、各有侧重的廉政思想教育;更加关注法院干警的心理健康问题,在科学分析的基础上建立适当的心理疏导机制,注重负面情绪、压力的化解工作。

    2004—2009年,全市基层法院共开展廉政教育警示活动90余次,举办廉政教育培训163场次,进行廉政文化宣传102次,取得各项廉政工作荣誉59人次,树立廉政工作典型39人次,查处违法违纪干警33人次(详见下表)。

    全市基层法院2004—2009年廉政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表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开展廉政教育活动 2次 10次 14次 19次 21次 25次

    举办廉政教育培训 5场 10场 21场 33场 43场 51场

    进行廉政教育宣传 2次 6次 13次 19次 25次 37次

    获得廉政教育荣誉 1次 4次 8次 9次 16次 21次

    树立廉政工作典型 1人 2人 6人 8人 10人 12人

    查处违法违纪干警 13人次 8人次 7人次 2人次 1人次 2人

    通过表格分析我们可以看出,2004—2009年这六年期间,全市基层法院关于廉政文化建设呈现出如下特点: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形式越来越多,内容越来越丰富,廉政教育覆盖面越来越广,受教育人群越来越多,违法违纪干警人数越来越少的趋势。

    三、对法院廉政文化建设的经验总结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和思想观念深刻变革的新时期,法院队伍中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利用审判权和执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等腐败行为,当这些腐败成为一种社会文化心理时,法院的一切反腐败措施都将黯然失色。法院文化与腐败意识总是此消彼长的,如果没有法院廉政文化的支撑,让腐败文化占了上风,法院文化的先进性就失去了可持续发展的基石。通过这些年的工作实践,我们逐渐总结出法院文化建设的四点经验启示。

    (一)培育先进的法院文化,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我国司法工作的指导思想,法院文化建设作为法院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也必须加以遵循。司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执政理念对法院工作的必然要求,是“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在法院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法院文化建设保持正确政治方向的思想保证。

    (二)培育先进的法院文化,必须丰富法院文化建设载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法院文化只有通过多种载体和传播方式才能起到弘扬主旋律、提升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思想境界、弘扬正气、促进廉政、鞭挞腐败的作用,使广大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潜移默化地受到廉政文化的熏陶。如果载体单一、方式枯燥,将会严重影响法院文化建设的实际效果。

    (三)培育先进的法院文化,必须保证文化内容的先进性。通过各种艺术形式和传播方式,用先进的文化、先进的理念、先进的思想教育熏陶广大法官及其他人员,使大家在获得知识、得到艺术享受的过程中不知不觉地受到廉政文化的教育,思想得到升华,充分发挥法官廉政文化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教育作用,以演讲比赛、歌咏比赛、书画展等为载体,对广大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进行廉政文化教育,使干警们在接受先进文化熏陶的同时,自觉形成“以廉为美、以廉为荣”的良好风尚。

    (四)培育先进的法院文化,必须充分认识制度建设的重要性。法院制度文化是法院行为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通过对法院干警以统一的方式和标准,进行行为和心理调整,从而达到严格院规院纪、树立法院形象的目标。近年来,全市各级法院各自制定出台《法院八小时外工作纪律》、《法院司法礼仪行为规范》等规范性文件,为全市法院干警提供了明确的行为标准和规范。

    四、我院廉政建设的基本情况和经验做法

    我院自2007年建院以来,紧密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预防为主”的方针,结合院情实际,牢固树立“围绕审判抓廉政、抓好廉政促审判”的工作思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针对薄弱环节和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部位,逐步健全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和权力运行监控机制,以先进文化引领反腐工作,以廉政文化助推队伍建设,实现了建院三年来队伍建设“零违纪”,案件质量“零差错”,执法作风“零上访”,行政管理“零事故”的目标。具体做法是:

    (一)创新“三抓五防”新机制,加速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加速推进法院廉政文化建设,关键是要解决一个抓什么和怎么抓的问题。为此,经过深入实践反复研究论证,我们在工作中创新性的推出了“三抓五防”新机制,收到了实效。

    1、坚持“三抓”,夯实廉政文化建设之基。“三抓”即抓根本、抓引导、抓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了“抓什么”的问题,确立了法院廉政建设良好的文化基调。

    (1)抓根本。以人为本,大力加强法院精神文化建设,全面提高法官的廉洁自律意识。一是注重对党组成员政治理论素质的培养。要求每位党组成员认真学习和宣传党和国家的重大战略思想、中央四代领导人撰写的理论文章。迄今为止,院党组成员共撰写自学笔记70余万字,开展主题研究34个,形成理论文章21篇。同时,通过每月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中心组学习会、专题讨论会,每季召开学习成果交流会,很好地实现了自学与集体学的有机结合。二是注重对法官队伍道德素质的培养。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针对性强的反腐倡廉教育活动方案,通过大会宣讲、座谈、举办知识竞赛等方式使反腐倡廉目的要求深入人心。三是注重对法官工作礼仪的培养。通过邀请专家举办司法礼仪、行为规范专题知识讲座,帮助法官培养仪表气质,完善工作艺术。四是开展媒体教育,弘扬主旋律,力求解决深层次思想问题。通过教唱廉政歌曲,组织观看廉政教育专题片,赴外地先进法院“取经”、交流,弘扬反腐倡廉主旋律,使广大法官潜移默化地受到廉政文化的熏陶。五是出台政策,鼓励法官业余创作。通过鼓励法官创作反腐倡廉理论作品,逐渐形成人人参与的文化氛围,为法院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提供精神动力,推进法院精神文化建设。

    (2)抓引导。以领导者的表率作用发展法院廉政文化。首先,严格落实廉政建设“一把手”工程。院长带头搞廉政,纪检监察工作由“一把手”亲自抓,亲自组织和部署,对全院廉政建设负总责。在“一把手”廉洁自律,做好勤政、廉政表率的同时,大力支持和关心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上经常进行具体的指导和检查,同纪检监察室一起分析研究干警的思想动态、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应采取的具体工作措施等。在“一把手”的带动下,班子成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抓学习,做遵章守纪和清正廉洁的模范。全院从上到下坚持实行述职述廉制度。结合半年和年终总结,要求干警在庭务会上总结审判工作的同时,还要汇报廉政制度落实情况。中层以上干部要在全院干警大会上进行述廉,从制度上保证领导干部真正达到廉洁自律的要求。第二,为深入贯彻落实“五个严禁” 规定,院长与分管副院长、分管副院长与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与干警逐级签订责任状,出台了干警、中层领导、主管院长、院长逐级工作周报、全院一季一次党课、每季一次队伍建设工作总结等制度,健全完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坚持纪检监察工作与其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罚。在审判工作中,审判权行使到哪里,监督就跟踪到哪里。对出现问题的人员,施以严格的处分,并把责任状落实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当中,作为评先选优的首要条件。第三,院党组用实际行动体现了“五个带头”:一是带头树立宗旨意识,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树立廉洁奉公,司法为民的理念。二是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党的群众路线,党的廉洁从政规定,以及工作生活作风方面的良好风气。三是带头执行融合在法院廉政文化中的一些管理制度、廉政准则、廉洁自律规定。四是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上级领导、本院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社会公众和媒体的全方位监督。五是积极倡导和带领广大法官严格遵守法官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确保司法公正与廉洁。

    (3)抓机制。以严格的制度和扎实的思想政治工作促进法院廉政文化建设。一是完善齐抓共管的领导机制,把各方面的力量和资源有机整合起来搞好廉政文化建设。二是完善规范有效的协调机制,纪检部门加强对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特别是廉政文化建设的协调,实现各种工作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三是完善权责一致的廉政文化建设责任机制。坚持权责一致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部门各司其职”的责任体系。四是完善科学合理的评价机制。通过量化廉政评价指标,开展问卷调查、民主测评等方式,对工作进行定性和定量的评价,增强工作的预见性。五是强化管理体制、完善工作机制,制定了《高新区人民法院任职谈话、警示谈话、诫免谈话制度》、《业外活动及廉政纠风问题申报制度》、《信访举报制度》、《差错案件责任追究制度》、《违法违纪干警通报制度》、《案件查评通报制度》、《干警岗位责任制度》、《目标管理考评机制》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六是建立规范的思想教育制度。将思想教育的内容、时间、方式等进行规范,从而避免随意性和盲目性。对广大法官真正做到从政治上给予关心,思想上给予理解,感情上给予温暖,心理上给予疏导,使法官从内心深处切实认识到法院文化建设对于改造思想、培养良好作风的作用。

    2、深化“五防”,拓宽廉政文化建设之路。随着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法官的地位越来越高,权力越来越大,职责也越来越重,因而,也越来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面临的诱惑也越来越大。从这个角度来说,法官已经成为一个高度“危险”的职业。因此,立足防范,是当前推进法院廉政文化建设的有效举措。“五防”从根本上解决了“怎么抓”的问题,确立了廉政建设的基本着力点。

    (1)强化特殊场所的防范。腐败行为多是发生在法官住所、娱乐场所和高消费场所。我们通过对法官8小时以外的监督,争取法官家属的支持与配合,注重与干警家庭、干警亲属的联系与沟通,积极在全院开展“家庭助廉”教育工作,倡导廉政文化进家庭。通过召开干警家属座谈会,以“营造幸福美满家庭,构筑家庭拒腐防线”为主题,开展警示教育与讨论活动,推出家庭反腐倡廉标语、口号、格言,发出《致全院干警家属的公开信》,研究制定“廉洁家庭”行为公约,组织干警家庭开展新时期“廉洁家庭”具体标准大讨论和创建“廉洁家庭”承诺活动等多种方式,开展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活动。并在全院树立“廉洁家庭”典型,使他们成为广大干警家庭学习的榜样,用先进的力量推进家庭廉政文化建设。通过上述举措,建立法官与当事人之间合理的隔离带,实行“一票否决制”,切实加强了对法官生活圈、社交圈的监控,严防法官在自己家中及其他非办案场合私自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人,杜绝法官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吃请、送礼及娱乐活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2)强化特殊领域的防范。由于市场经济及法治建设的发展,作为市场主体的拍卖、评估、鉴定、审计等部门与法院审判工作密切相关,是法官可能搞暗箱操作、以权谋私甚至违法犯罪的“高危地带”。对此,我们通过建章立制,严格涉案财产拍卖、评估、鉴定、审计移送程序,确保相关机构依法行使选择权,不能任由个别人随意决定。

    (3)强化特殊群体的防范。我院高度警惕法院工作人员及其亲属为当事人当“顾问”、出主意,为当事人介绍律师,领当事人找法官说情,为当事人打探、提供内部情况等现象。对法官的亲属是律师或法律工作者的,详细备案造册,实行严格的回避制度。同时要求其他工作人员也要严格遵守审判纪律规定,非因工作需要,非经正常途径,不得打探与案件有关的情况,更不得说情、施压。

    (4)强化特殊时期的防范。每逢重大节假日前都发出廉洁自律通知,并积极采取特殊防范措施,杜绝违法违纪现象发生。布置假期廉政作业,建立重大节日廉政建设预警制度,节前敲警钟,节后不放松,有效预防法官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人、有关企事业单位的红包、代金券和实物等。

    (5)强化特殊岗位的防范。为保证审判工作的正常进行,我院的行政部门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服务保障工作。财物的使用、调配必须按照制度规定进行,不得随意变通,保证相应监督制约机制发挥作用。司机、法警等岗位上的许多同志实行的是聘用制,由于他们开的车是法院警车、穿的是法院警服,他们在聘用期间所代表的是法院,个别人也容易利用“法院”这个招牌干有损法院形象的事,甚至违法违纪。我们把司机、法警等岗位的同志一并纳入了廉政监督的范围,加强防范,没有丝毫放松。

    (二)深化司法廉政教育,筑牢干警思想道德防线

    针对我院年轻干警居多的实际情况,从及时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两方面着眼,创新思路,改进方法,充分发挥党风廉政教育的基础性作用,切实提高了干警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一是每周五召开政治学习大会,每会必须有廉政教育内容,如警示专刊、典型案例、违法违纪通报和上级廉政建设方面的文件及规定等。充分把握有利时机,把依靠各级组织进行灌输教育与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行自我教育结合起来,把运用“三会一课”等传统教育手段与运用信息技术等现代化教育手段结合起来,切实增强教育效果,保障和促进审判工作的正常开展。例如运用以考促学的方式,组织全体干警进行“五个严禁”、党风廉政知识和党纪政纪规定的集中测试等。二是适时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使党员干部在政治上、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促使法院党员干部在审判、执行等活动中遵纪守法、廉洁高效。同时,按照全院学习计划安排,纪检监察室利用周三下午为全院干警集中授课的机会,认真讲述反腐倡廉相关知识。三是以德为本,强化素质教育。以开展演讲比赛,书法、绘画、摄影大赛,户外拓展以及学习参观等活动为载体,使法官在获得知识,得到艺术享受的过程中不知不觉地受到廉政文化的教育,思想得到升华,创建和感受健康纯洁的廉政文化。建院以来,先后两次组织参观铁人纪念馆,让干警们了解大庆精神,学习铁人精神;在五四青年节时,开展了“高攀五四旗帜、唱响青春乐章”的演讲比赛活动,通过活动教育干警要时刻牢记和弘扬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的“五四精神”;组织干警到大庆监狱接受现场警示教育,听取职务犯罪人员的悔过自新演讲,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开展了“学法护法身负天平、知法普法心系公正”的法律系列知识竞赛活动,组织干警学习新颁布的法律,激发干警学习热情,活跃干警文化生活,提高干警整体素质;开展了三八节“我的事业我的家”主题演讲活动和歌手大赛,讲述廉洁执法的故事、树立努力拼搏的典型、唱出奋发向上的心声,全面激发了干警们的工作热情;以凝聚集体意志、激发团体斗志、增进同事友谊、提高协作能力为出发点,开展了高新区法院“大学习、大讨论素质培训”、“战胜自我、挑战极限”三次野外拓展拉练活动,全面提升了法院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四是经常开展“三观”、“防治三案”、“五个严禁”等廉政教育座谈,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每季度开展一次集中教育整顿活动,每个干警每季度剖析一起违法违纪典型案件,写出一篇以上廉政建设心得体会。五是充分考虑文化因素和法院自身特点,把反腐倡廉活动融入审执工作,通过法院内部网站、大庆党政网站、报纸、简报、宣传橱窗、电视媒体等载体大力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活动。六是利用现代网络设备,积极探索网络廉政文化建设,鼓励法官积极撰写廉政工作网络文章和文学艺术作品,交流反腐倡廉经验,营造良好的反腐倡廉网上舆论环境。

    (三)穷尽办案监管措施,有效净化审判人员队伍

    我们积极研究新办法,探索新思路,推出新举措,切实提高了对利用审判权和执行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违法执行、拖延办案等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办力度。

    1、制度明示,提高监督工作透明度。设立了“五个严禁”公示栏、举报箱和胸卡,既能随时提醒干警遵纪守法,也使其作为抵御“说情风”的“护身符”,提高了社会公众对“五个严禁”的知晓率,方便社会监督。

    2、同步监督,提高法官工作透明度。建立了案件监督卡,实行一案一卡,随案对法官工作进行跟踪监督,既方便了考核登记,又能通过及时归档,建立法官办案质量数据库,规范了监管形式,提高了透明度。

    3、结果上报,提高考核工作透明度。对民一庭、民二庭、刑庭、行政庭的庭审情况每季进行一次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给主管领导和被考核责任人,发现问题,及时督办整改,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4、完善制度,提高审执工作透明度。一是在审判、执行案件时,认真执行回避制度,规避可能由此产生的不公、不廉的因素。二是按时做好各类纪检报表的统计、报送、上情下达工作。三是加强对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监督,严格按照本院有关规定执行,做到程序公正、公开、透明。

    5、依靠党组,确保监管工作权威性。每次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发现的问题都及时向党组报告,以此来保证监督的权威,强化监督的力度,增强监督的效果,从而在全院形成了支持监督、接受监督、服从监督的良好氛围。

    (四)突出问题集中治理,形成廉政建设高压态势

    我院认真贯彻上级指示精神,召开了党组会、动员会和学习会,出台了方案,扎实有效开展了以“五个严禁”为重点的治理司法领域突出问题活动,务求使治理活动内化为思想,外化为全体干警的自觉行动。我们在针对查摆出的问题,积极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的同时,推出了“三个强化”的工作方法,不但加速了问题的解决,而且取得了审判工作、廉政建设、社会反响“三赢”的最佳效果。

    1、强化重点项目。一是抓重点人。主管院长重点抓下属部门的一把手,部门一把手重点抓合议庭审判长,审判长抓合议庭成员,合议庭成员抓书记员,重点察看思想品质好不好、进取意识强不强、自我约束严不严、廉政建设抓得紧不紧。二是抓重点事。从立案环节入手抓预防腐败的关口,遏制人情案,防止该立的不立;从案件审理入手,遏制金钱案,防止律师和当事人对主审法官进行物质引诱;从案件处理入手,遏制关系案,防止承办人一人说了算。三是抓重点案件。对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他人过问的案件、当事人难缠的案件,分环节由各主管院长亲自抓,纪检和审监庭严格监督。

    2、强化长效建设。一是成立了案件质量查评小组,由纪检监察人员、审监庭人员和陪审员组成,开展对已结案件和重点案件的检查评比,通过检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重点监督案件的程序与实体是否合法。二是开展了每季一次的优秀裁判文书评比活动,奖优罚劣,切实提高了各业务庭文书说理、说法、释疑、解难的水平。三是开展了法官庭审驾驭能力考核活动,由查评小组和审委会成员旁听各业务庭的庭审过程,对法官素质、庭审艺术、审判流程、法官驾驭庭审能力等六个方面四十五项具体内容进行现场考核打分,并公开通报考核结果,提高了法官学习业务的积极性,也促进了我院司法行为的规范化。四是坚持赏罚分明。将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全院绩效考评体系。对落实规章制度好的庭室或个人,通过大会表扬、通报表扬和上光荣榜等方式,予以鼓励。对落实规章制度不力的庭室或个人,予以批评,限期整改。

    3、强化防腐举措。一是建立了案件信息网络监督平台。从立案到结案一律进入流程管理,方便了纪检监察和审监人员检查与监督,提高案件审理的透明度。二是印制了诉讼手册,并将诉讼指南、诉讼风险提示、诉讼费收取办法上墙,正真做到公正、公开、透明。三是将释法解疑范围涵盖案件受理、审判和执行的全过程,保障诉讼当事人知晓自己的合法权益,杜绝说情等不正之风。四是建立法官执法档案。具备法官资格的人员一人一档,一季一考评,对被中院发回重审、改判和超审限的案件的原因和审查处理情况要体现在执法档案中,为法官晋级等提供依据。五是成立了监察委员会。从业务庭、党支部、团支部、工会选任10名精英为院廉政监察员,有效地行使廉洁执法和防治腐败监督权。六是坚持检查、抽查、汇报、通报制度。班子成员和纪检监察人员,坚持深入各庭室检查规章制度落实情况,或者召开庭室长会议,专门听取规章制度落实和干警队伍动态情况的汇报。此外,监察室也不时对干警进行抽查,就规章制度的某些条款内容临时对干警进行口试。对于在检查、抽查、汇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或不良苗头,及时汇总通报,以引起全院重视。七是丰富业外活动内容。除制定业外活动及廉政、纠风问题申报制度外,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投入十万多元资金,建立起图书资料室,购买了政治、法律业务、社会科学、文学等方面的书籍供干警借阅,提供了干警8小时以外的精神食粮。八是认真贯彻上级法院纪检部门工作要求,强化纪检监察工作的职能作用。对已建立的政务公开、财务管理、干警日常行为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及时进行检查,督促各项制度落实到位,用制度强化干警意识、约束干警行为,有效预防了腐败的发生。

    由于措施得力,三年来,我院全院共有34名干警和12个部门立功受奖,获得国家、省、市级荣誉141项,收到锦旗30余面,被省委政法委评为“全省政法工作先进集体”,被省高院授予“全省法院系统法官廉政工程示范单位”光荣称号,法院廉政建设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五、当前全市基层法院廉政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近年来我市基层法院廉政文化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通过调查研究,我们也发现了一些带有普遍性和倾向性的问题:

    (一)廉政文化建设尚未引起足够重视,亟待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虽然全市各基层法院都出台了廉政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对廉政文化建设提出了基本的设想和工作思路。但个别单位尤其是单位一把手对廉政文化建设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够深,认为廉政文化建设是可有可无、可抓可不抓的份外工作。这直接导致了廉政文化建设在实际工作中,领导不深抓,干警不在意,工作无规划,任务不明晰,只作表面文章的被动局面。廉政文化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举全院之力共同完成,而有的法院,把廉政文化建设工作全部交给纪检监督室来抓,没能组织和号召全院干警齐抓共管、共同参与,工作合力没有很好的形成,没有实现工作的良性运转。

    (二)廉政文化教育的覆盖范围不够广,亟待形成全面投入的良好氛围。目前,全市各基层法院普遍认为廉政文化教育的重点应放在党员领导干部身上,只有把党员领导干部作为廉政文化教育的主要对象,才能充分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这就不同程度地造成了对一般干警开展得教育相对较少。其实,廉政文化教育应重点面向全体干警进行,通过多种有效形式,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廉政文化教育,这也无形中减少了不必要的工作环节。同时,各院在廉政文化教育设施的投入上也不够均衡,有的法院的图书室、阅览室、院史陈列室等廉政教育阵地还不够健全和完善,有的法院虽然有比较成型的图书室和阅览室,得属于廉政文化教育的书籍报刊却很少。

    (三)廉政文化建设的效果还不尽理想,亟待强化体制形式的软性保障。目前,全市各基层法院的廉政文化建设都取得了或多或少的成绩,但总体显现出主动性不足的共性,集中表现为“三多三少”,即:会上口号多,会后落实少;应付工作多,计划组织少;临时突击多,长效形式少。同时,由于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够健全和完善,缺乏有力的组织保障,廉政文化建设往往陷入被动。在教育载体的选择上有时也显得过于单一,缺乏干警喜闻乐见的形式。有的法院在开展廉政文化教育时,只是简单的把廉政制度和名言上墙,召开会议重点强调,或者进行理论说教,效果肯定是有的,但不是很好,亟待拓展干警乐于参与、自觉参与,富有亲和力、吸引力和感染力的教育形式。

    (四)市区两级法院的对接渠道还不够畅通,亟待建立联合互动的工作机制。近几年来,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法院廉政文化建设方面不断加大对下指导力度,通过组织召开全市法院系统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逐步统一了全市各基层法院的廉政文化建设基本思路。但市区两级法院的廉政文化建设对接的渠道尚不够畅通,专题会议制度、工作信息反馈机制、问题咨询交流机制、工作互助联动机制、廉政文化建设网上平台等急需完善,要通过广泛深入的对接和沟通,全面提高全市基层法院廉政文化建设的效率和质量,进一步打造全市法院廉政文化建设一盘棋的工作格局。

    六、加强基层法院廉政文化建设的对策措施

    廉政文化作为政治文化,就是为人民民主专政服务的,换而言之,就是为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服务的,其任务就是要有效遏制腐败文化的滋生和蔓延,让廉洁的思想、廉政的理念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从而在全社会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氛围。廉政文化建设贵在探索,重在实践。要严格贯彻落实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要求,切实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积极寻求法院廉政文化与反腐倡廉教育的结合点,结合实际创建有特色的廉政文化,营造一个“人人思廉,人人保廉,人人促廉,人人反腐”的良好氛围。因此,廉政文化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更不能急功近利,它需要润物无声,需要长期的不懈努力,更需要引起基层法院的高度重视,真正围绕廉政文化建设的目标任务,潜心研究,加强领导,真抓实干,为廉政文化建设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和物质保障。

    (一)发挥大宣教格局的作用,树立廉洁自律意识,形成“人人思廉”的良好习惯

    廉政建设的关键不在于“惩”,而在“教”,教育干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唤起全院干警的自律意识,自觉遵守廉政纪律,唤起全院干警的监督意识,监督身边的人来遵守廉洁自律的规定是廉政建设的首要条件。基于此,要充分发挥大宣教格局的作用,通过所有干警的努力,发挥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营建法院的廉政氛围,坚持廉政教育面向全院干警的方针,注重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把廉政文化教育活动作为法院党风廉政建设的载体,改进教育的方式和方法,提高教育的亲和力、吸引力和感染力。

    1、组织增强保持廉洁自律能力大讨论。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法官在办案过程中能否自觉做到廉洁自律,对于保障司法的社会公信力,对于能否取得人民群众的支持与拥护具有重要的意义。要针对法官的职业特点,广泛组织开展增强保持廉洁自律能力的大讨论,各部门、各位干警深刻领会廉洁自律在审判活动中的重要意义,剖析自身在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方面尚存在的一些问题并积极落实整改措施,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氛围。

    2、坚持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活动。要高度重视先进典型对干警的巨大激励作用,号召全体干警向金桂兰、宋鱼水、顾双彦等同志学习。同时,还要注重树立身边的先进典型,让广大干警从他们身上发现闪光点,找出自己存在的差距和不足,真正做到 “学有榜样、追有目标”。同时注重用反面事例警示干警,强化反面警戒:通过组织观看廉政建设电教片、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审理等多样的形式,促使广大法官自觉筑牢思想防线,构筑反腐倡廉“防火墙”。

    3、开展有特色的主题教育活动。特色主题教育活动可以对干警进行有针对性的集中教育,具有独特的教育效果。要针对干警的思想状况,适时确立活动主题,对干警进行集中教育。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主题教育活动。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提高全院干警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他们的敬业精神,对干警的廉洁自律意识有着较大的促动,使干警的心理经历从“不能为”到“不愿为”的转变,人人思廉之美,人人思廉之乐,为全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开展提供思想基础,为在审判活动中真正体现“司法为民”提供政治保证。

    (二)重视日常监督与检查,强化责任意识,营造“人人督廉”的良好机制

    近年来,法院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巨大成绩,但应当清醒地认识到,反腐败仍然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总体来说,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还存在着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如某些法院发生集体腐败案,有的法官不能正确处理与当事人、律师的关系,说情打招呼等现象在个别干警身上还时有发生。这些问题的存在,说明虽然靠教育能取得一定的效果,但还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在教育的基础上还必须依靠有效的监督与制约机制。

    1、强化责任意识,深入抓好廉政责任状的签订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督促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的一个根本性制度。要通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层层分解,形成“党组统一领导,分管领导齐抓共管,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广大干警的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工作机制。年终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依据责任状落实情况对领导干部进行检查考核,并将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实绩评定、嘉奖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使责任制不折不扣地得到落实。

    2、抓好班子廉洁自律工作,提升领导干部整体素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关键环节。要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每一位领导班子成员汇报自己执行廉洁自律的情况。这样既强化民主监督作用,又提高班子成员廉洁司法的透明度和廉洁自律意识。通过领导的率先垂范,影响和感召全院干警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做到不利用职权为自己谋私利,规范自己的职务行为。同时,坚持实行述廉制度。结合半年和年终总结,干警在庭务会总结审判工作的同时,汇报自己执行廉政纪律方面的情况,中层以上干部在全院干警大会上述廉,从制度上保证领导干部真正达到廉洁自律的要求。

    3、以信访接待处理为立足点,监督和规范审执行为。要把做好信访工作作为改进法院作风,保持同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重要途径。在信访处理过程中,切实做到对群众来访热心、听取群众意见耐心、阅看群众来信细心、帮助群众处理问题诚心。通过建立完善信访工作制度,使涉法信访工作逐步走上良性发展轨道。同时在处理信访过程中如发现有审判和执行活动中不规范行为的,及时向承办人指出予以纠正,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

    (三)充分认识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加强调查研究,搭建“制度保廉”的良好平台

    党风廉政建设能否搞得好,制度是至关重要的。要始终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全过程,尽最大可能积极发挥现有制度的作用,在此基础上不断开拓创新,加强研究,加大制度建设的力度,建立健全制度,在制度的科学性、系统性、可操作性上下功夫,为党风廉政建设提供更为可靠的制度保障。

    1、要发挥廉政文化的约束功能,在规范制度建设上下功夫。一方面,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整个审判质效管理的需求之中,形成一个互相联动、运转顺畅、良性循环的制度体系,努力探索管人、管事、管案子的一体化管理模式。要在制度建设中体现人文精神和廉政文化的内涵,将法院的审判作风要求、司法礼仪要求都纳入到制度建设中来,通过制度,对法官的一言一行进行规范,对法官的思想和行为进行引导,从而达到提高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的目的。另一方面,强化制度约束。要加大制度执行力度,严格违纪行为的责任追究,建立“不敢为”的制约机制,真正使反腐倡廉变为法官的自觉行动,把廉政文化的约束功能通过法官的廉洁、文明司法体现出来,落实到具体的审判质效管理中去。

    2、要发挥廉政文化的导向功能,在规范司法行为上做文章。实践证明,裁判不公、执行混乱、涉法上访增多等现象的出现,大都与法官司法行为不规范密切相关。少数法官缺少平等待人、礼仪待人的内在素质,往往自恃高人一等,对当事人动辄摆出一副居高临下的姿态,缺少礼仪文化的熏陶。因此,认真开展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就显得尤为必要。通过教育活动,从人民群众满意的地方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在全院上下形成良好的司法行为规范导向。

    3、要发挥廉政文化的激励功能,在狠抓落实上花力气。要大力倡导奖优罚劣,差错究责。奖要奖得让别人眼红,罚要罚得让当事者心疼。要研究探索廉政保证金等激励性制度,实现党风廉政建设与个人经济利益的挂钩,巩固廉政成果。只有把履责与问责紧密结合,及时表扬好的,严肃处理差的,才能把廉政文化的激励功能落到实处。

    (四)充分调动外部因素,构建有效监督网络,努力探索“外部促廉”的有效方式

    实行司法公开是法治理念的必然要求,也是依法治国方略对法院工作的必然要求。加强外部监督是减少司法腐败和维护司法公正的有效方法。要坚持内部制约和外部监督的有机结合,在发挥内部制约有效机制的基础上,深入探索外部监督的有效机制,使对干警的监督更具有实效,能取得更好的监督效果。工作中,要及时建立听庭评议制度,构建外部监督网络。要落实公开旁听制度、建立和完善当事人反馈监督制度、院长接待日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审理和现场监督案件执行制度、人民陪审员直接参加案件审理制度、在审在执案件过问登记等制度,设立法官违法违纪投诉中心,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设立意见箱,拓宽监督渠道,增加审判工作的透明度。通过这些制度和措施的落实,最大限度地避免案件的审理和执行久拖不结以及法官违法违纪现象的产生,有效地促进司法公正。

    基层法院廉政文化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政治任务,必须要在遵循廉政文化建设规律的同时,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把廉政文化建设融入到反腐倡廉总体部署之中,着力构建廉政“大宣教”格局,形成整体合力。必须把握政治性,具有时代性,体现规律性,富有创造性。唯有如此,才能使法院廉政文化真正焕发生机,呈现蓬勃生命力,为审判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思想基础和文化保障。

责任编辑:王坤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