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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 廉租房会被收回

发布时间:2012-12-03 10:46:38


    《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规定,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收回其承租的廉租住房,或者停止发放租赁补贴,或者停止租金核减:将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的;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廉租住房居住的

责任编辑:米巍    

文章出处:北京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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