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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责任消灭后又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的法律性质

发布时间:2012-12-03 10:42:02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应当如何认定保证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后又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问题的批复》的规定,保证期间届满债权人未依法向保证人主张保证责任的,保证责任消灭。保证责任消灭后,债权人书面通知保证人要求承担保证责任或者清偿债务,保证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对此,法院不得认定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催款通知书内容符合合同法和担保法有关担保合同成立的规定,并经保证人签字认可,能够认定成立新的保证合同的,法院应当认定保证人按照新保证合同承担责任

责任编辑:米巍    

文章出处:北京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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