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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文书属于法院执行范围

发布时间:2012-12-03 10:13:26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执行机构负责执行下列生效法律文书:法院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依法应由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法院依据我国仲裁法的有关规定作出的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裁定;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经法院裁定承认其效力的外国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法律规定由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

责任编辑:米巍    

文章出处:北京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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