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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什么情形下 承包方承担赔偿责任

发布时间:2012-12-03 10:10:45


    根据《北京市农业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承包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采取补救措施,给发包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责赔偿:改变承包土地用途,或者进行破坏性生产经营,或者弃耕撂荒的;承包的生产设施毁坏或者丢失的;未按承包合同约定缴纳税款、承包金或者未完成国家农产品定购任务的;未履行承包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

责任编辑:米巍    

文章出处:北京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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