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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什么情形下 发包方承担赔偿责任

发布时间:2012-12-03 10:09:39


    根据《北京市农业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发包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采取补救措施,给承包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责赔偿: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承包合同的;未按承包合同约定提供生产经营条件和服务的;非法干预承包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未履行承包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

责任编辑:米巍    

文章出处:北京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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