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案件的期限如何确定

发布时间:2012-12-03 10:07:06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还需延长的,报高级法院备案。

    委托执行的案件,委托的法院应当在立案后1个月内办理完委托执行手续,受委托的法院应当在收到委托函件后30日内执行完毕。未执行完毕,应当在期限届满后15日内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的法院。

责任编辑:米巍    

文章出处:北京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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