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法的溯及力这一法律术语只在刑法中有明确的规定,民事法律中没有采用这样的说法,但是在民法中有关于法的时间效力的规定,即法律从什么时间到什么时间有效力,这与刑法上的溯及力有异曲同工的内涵。我国现行的法律在正式颁布时,通常会在首部或最后部分,写明该法律、法规从何时起实施。这表明了在此规定之前发生的法律事实不受规定的约束。当然这只是一般规定,我国法律基本上采取不溯及既往的原则,但也不是绝对的,如知识产权法律中就有溯及既往的规定。
关于不溯及既往的规定其实很好理解,因为法律不可能要求人们用尚未出台的法律规定的行为准则来约束自己的行为,人们也不能预见自己现在的行为是否符合若干年后的法律。老百姓因受现行法律、法规保护的权益受到损害,准备起诉前,应当将所依据的法律、法规的时间效力纳入考虑范围,避免因溯及力问题而承担败诉的可能